第12章 命理学:多体系综合论命(第3/4 页)
中和法
中和非平衡,中和是中与和的总称。中者,中庸也,以不偏离规律和准则为人生的不易之道;和者,合作与和谐。
中庸为吉、太过不及为病;和为吉、战出凶。中和是判断吉凶祸福的重要准则。故《滴天髓》云:“能知旺衰之真机,其于三命之奥思过半矣。既识中和之正理,而于五行之妙,有全能焉”。中和法是诸法之基础,不识中和,根基不牢,识得中和,吉凶自明。
中和之法为推断吉凶祸福的主要方法,门内视之为绝招,《滴天髓》所言一点也不虚。
例九、乾造:
枭 官 日 官
丁 甲 己 甲
未 辰 未 子
日主得月令又自坐强根为太旺,太旺为病需克泄耗来调和,以财官为体用神。年上丁火偏印化泄官星用神为失中,丁火为病;日支未土比肩克害子水财星为失和,未土为病,子水受伤也成病。丁火为眼睛,子水为肾脏和泌尿系统。命主现在的病正好在这三个部位,但都不严重。
例十、乾造:
杀 食 日 才
甲 庚 戊 壬
子 午 寅 戌
年上七杀有根为真又得财星相生,食神被泄制之无力,七杀凶神旺而无制还有源,偏失中庸之道,为身病。甲木在年柱视作头,命主头部神经自小就有疾,扎针吃药久治不愈。
例十一、乾造:
才 财 日 官
壬 癸 戊 乙
寅 丑 寅 卯
官杀混杂且强旺又有源,日主得月令不服相对抗。木土相战形有损,官杀混杂多官非。此为即失中又失和之命。命主手带残疾,还有过近一年的牢狱之灾。
例十二、乾造:
才 杀 日 伤
乙 丁 辛 壬
丑 亥 亥 辰
此造伤官合杀表面看组合配置不错,符合中庸之道。实际伤官太旺,成了伤官制杀太过的组合。由和变成战,必要伤灾。命主戊子年手指被锯断而落下残疾。
中和之法,内含丰富的为人处事之正理,修行和研究的重点基础。
四、十干喜忌法
格局法、财官法专论身外事即富贵贫贱、名利成就;中和法主论寿夭吉凶、健康疾病、六亲缘份、人际关系;阴阳象法擅长揭示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对人生万象的细节描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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